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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教育(2017年第10期,总第41期)

作者:时间:2017-09-29点击数:

警示教育

 (2017年第10期,总第41期)

严明国庆中秋期间纪律要求

持续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国庆、中秋将至,为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驰而不息正风肃纪,持续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迎接和服务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根据自治区纪委澳门葡京app:进一步严明国庆、中秋期间纪律要求的文件精神编发本期警示教育。

 

一、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

自治区纪委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南宁邕州饭店组织公款出国旅游问题。2013年10月至2014年6月,南宁邕州饭店分三批次组织29名员工前往韩国旅游,公款开支58000元。2017年5月,时任南宁邕州饭店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李文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时任南宁邕州饭店工会主席吴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上交国库。
  2.合浦县廉州镇第一幼儿园党支部书记陈华清违规操办婚宴事宜问题。2016年10月,陈华清在没有向组织报告的情况下,为其女儿操办婚宴,邀请同事23人参加,收受同事礼金5700元。2017年5月,陈华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上交国库。
  3.博白县林业局原副局长莫锦超等人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09年至2015年,玉林市博白县林业局原副局长莫锦超、副局长黄庆旺、办公室主任李贵、林政股股长黄焕海、林政股副股长刘宇等人,多次违规收受玉林市林业产业协会博白办事处礼金29174元。2017年6月,莫锦超、黄庆旺、李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黄焕海、刘宇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上交国库。
  4.桂平市西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处保卫科副科长李东海违规收受节日慰问金问题。李东海在抽调到桂平市国贸中心广场项目征地拆迁领导小组办公室参与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期间,于2015年中秋节前和2016年春节前违规收受项目承建方广西某公司节日慰问金4000元。2017年5月,李东海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上交国库。
  5.贺州市八步区黄洞乡财政所干部张尚初私车公养问题。2016年1月至8月,张尚初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多次给其私家车加油办理私事,涉及金额3574.58元。2017年5月,张尚初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上交国库。
  6.合山市河里镇党委书记韦献忠等人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17年3月14日,合山市河里镇党委书记韦献忠,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覃汝梧,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韦猛等人违规接受合山市河里信用社主任盘文武(另案处理)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并有饮酒行为。韦献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覃汝梧、韦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信息来源于广西纪检监察网)

 

 

二、以案明纪案例

宝鸡职业技术学院原党委书记王西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据陕西省纪委消息:日前,陕西省纪委对宝鸡职业技术学院原党委书记王西科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王西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车私用;违反廉洁纪律,违规领取和使用招生用车补助油票、以无实质内容的校园参观活动为名领取出差补助。

王西科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顶风违纪。鉴于其在组织审查期间能深刻认识到自己所犯错误,主动退还违纪资金,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王西科党内警告处分。

太原学院原党委副书记张子荣被"双开"

  据山西省纪委消息:日前,经山西省委批准,山西省纪委监委对太原学院原党委副书记张子荣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子荣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未经集体研究,个人决定重大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张子荣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山西省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并报山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张子荣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西安体育学院原党委委员、副院长白跃世被"双开"   

据陕西省纪委消息:日前,经中共陕西省委批准,省纪委对西安体育学院原党委委员、副院长白跃世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白跃世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便利和影响,在人事招录中为他人谋取利益;违反廉洁纪律,操办女儿婚礼借机敛财;违反工作纪律,在研究生考试、录取工作中,营私舞弊;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专项经费、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泄露国家秘密,涉嫌犯罪。

白跃世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毫无党性原则和党性观念,思想贪婪,道德败坏,无视党纪国法,肆意妄为,滥用权力,大搞权钱交易,不择手段攫取利益,扰乱了公平竞争秩序,破坏了社会公平正义,严重破坏了院校政治生态,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丝毫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白跃世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原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委书记李向国

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

  据海南省纪委消息:原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委书记李向国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审查。

内蒙古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原书记金星接受组织审查

据内蒙古区纪委消息:内蒙古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原书记金星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在接受组织审查。

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周钦接受组织审查

据钦州市纪委消息: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周钦因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审查。

 

防城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党委书记、院长、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主任梁振家接受组织审查

  据防城港市纪委消息:防城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党委书记、院长、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主任梁振家因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审查。

(以上信息来源于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和广西纪检监察网

 

三、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自治区纪委通报23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南宁市江南区江西镇同江村委会原副主任曾怡联在危房改造工作中优亲厚友问题2008年8月至2014年8月,曾怡联在担任同江村委会副主任期间,利用其负责危房改造申报和审核工作的便利,为其不符合申报条件的父亲、岳父等亲属违规申办并领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金5.36万元。2017年4月,曾怡联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上林县西燕镇规划建设管理站原站长陆有荣、工作人员莫海斌在危房改造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13年,陆有荣、莫海斌在协助镇政府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未正确履行职责,对农户申请资格审核把关不严,致使不符合条件的4户农户通过审核,违规获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金7.92万元。2017年6月,陆有荣、莫海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鹿寨县寨沙镇人民政府原副镇长梁方宇失职失责造成扶贫资金被骗取等问题2015年,梁方宇作为分管危房改造工作的领导,在补助对象资格申请和房屋竣工验收阶段审核把关不严,监督检查流于形式,严重失察,导致寨沙镇16个村159户不符合补助政策条件的农户通过评审和验收,骗取国家财政补助资金274.6万元。此外,梁方宇还存在违规收受礼金等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3月,梁方宇受到留党察看两年、行政撤职处分。
  4.融安县国土资源局原副局长、党组成员、县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原副主任肖洪礼玩忽职守等问题2010年5月,肖洪礼在开展土地征收工作中未认真履行职责,导致12.09万元征地款通过县征地办审核后被他人私分;以他人名义虚报骗取青苗补偿款1.6万元。2004年至2016年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违规收受他人财物4.3万元。2017年6月,肖洪礼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5.全州县东山瑶族乡六字界村党支部原书记盘晓林收受危房改造户好处费问题2010年至2016年,盘晓林利用职务之便,先后收受13户危房改造对象好处费2.82万元。2017年4月,盘晓林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6.恭城瑶族自治县西岭镇德良村委会副主任文泽富违规为企业骗取扶贫资金问题2015年,恭城县某茶源有限公司与恭城县槽房水果专业合作社法人代表文泽富协商,以合作社名义申报猕猴桃种植项目。文泽富在填报扶贫资金产业项目苗木发放表时弄虚作假,在社员不知情并未领取猕猴桃苗木的情况下,虚报猕猴桃种植面积,伪造社员领取苗木签名,以槽房合作社名义向县扶贫办骗取17.65万元扶贫资金。2017年7月,文泽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梧州市龙圩区新地镇殿村村委会原主任李均元向危房改造户索要好处费问题2010年至2014年,李均元伙同时任村委党支部书记李某某,向申领危房改造补助款的23户农户索取好处费4.8万元进行私分,李均元分得1.78万元。2017年3月,李均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8.蒙山县西河镇壬山村党支部委员陈明权在办理农村低保过程中优亲厚友问题2013年至2016年,陈明权利用职务之便,隐瞒家庭情况,使其父亲、母亲、小儿子3人违规享受低保补助1.35万元。2017年3月,陈明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9.北海市铁山港区营盘镇民政办办事员王永亮优亲厚友、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14年9月,王永亮在负责营盘镇民政办城乡低保审核工作期间,对其亲属和相关村民的低保申报材料不按规定进行核查,优亲厚友,导致不实或虚假的申请材料通过审核,造成不符合条件的3户家庭7人领取低保资金2.35万元。2017年7月,王永亮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0.上思县扶贫办原主任谭锋在实施扶贫产业开发肉牛养殖、金钱草种植项目中履职不力问题2014年至2015年,上思县扶贫办在实施扶贫产业开发肉牛养殖项目中,以明显高于市场价格购买幼牛并将差价15万元转嫁给农户,增加农民负担。在实施2014年财政专项扶贫产业开发金钱草种植项目中,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涉及金额35万元。谭锋对上述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2017年6月,谭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1.东兴市马路镇平丰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许光伟违规将合作社财政专项扶持资金挪作他用等问题2014年至2016年,许光伟在担任马路镇平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违规将合作社财政专项扶持资金5340元用于村“两委”工作餐费支出;2014年9号台风“威马逊”过后,弄虚作假,夸大合作社受灾情况,申请救灾资金2万元,且没有及时用于灾后恢复生产。2017年6月,许光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2.钦州市钦北区紫胶林场编制虚假材料骗取国家专项资金问题。2011年至2014年,钦北区紫胶林场在不符合申请国家林业生产用油补贴条件情况下,通过编制虚假材料套取林业生产用油补贴资金281.5万元,全部用于发放职工工资和棚户区危改项目开支。2017年7月,紫胶林场场长周建华、副场长黄达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副场长刘春洋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13.贵港市港北区庆丰镇万新村委原民兵营长李雪娣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等问题2012年至2016年,李雪娣在协助镇政府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伙同本村村民李某某,以李某某名义申领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76万元,其个人分得1.56万元;还先后收受危房改造农户好处费1.6万元。李雪娣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14.陆川县横山镇旺坡村委会主任范广孙优亲厚友问题2011年至2015年,范广孙在协助镇政府开展农村低保申报工作中,隐瞒其母亲陈某某户就业及经济收入真实状况,利用职务之便为陈某某户办理申请低保手续,陈某某户共违规获得低保金1万元。2017年6月,范广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5.田林县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原党组副书记、局长岑世坤套取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劳动技能培训专项经费问题2012年至2014年,岑世坤利用职务便利,指使单位会计以虚列购买培训资料费名义,从该局二层机构农业机械化技术学校账号套取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劳动技能培训专项经费52.7万元,并以下乡补助、慰问金等名义将其中的52.59万元发放给单位职工;2013年1月,岑世坤指使单位财会人员通过虚开假发票入账的办法,套取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劳动技能培训专项经费7万元,用于个人日常开支。2017年2月,岑世坤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16.隆林县沙梨乡坝平村党支部原书记岑家益等人私分危房改造户押金等问题。2015年2月,时任沙梨乡坝平村党支部书记岑家益、村委会主任罗绍明、副主任罗永能在协助乡政府实施危房改造工作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与他人合伙私分危房改造户押金6.2万元。岑家益、罗绍明还违规收取危房改造户“辛苦费”9000元。2017年7月,岑家益、罗永能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罗绍明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17.富川瑶族自治县城北镇规划建设站原站长徐国东在危房改造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14年,徐国东没有认真履行职责,对农村危房改造贫困户补贴申报材料审核把关不严,导致2户村民重复享受国家危改资金3.6万元。2017年5月,徐国东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18.巴马瑶族自治县东山乡财政所原所长龙照敏套取种粮补贴款问题2007年至2014年,龙照敏在担任东山乡财政所所长期间,虚列粮种补贴土地面积套取种粮补贴款44.85万元,除19.27万元用于为群众缴纳新农合外,其余25.57万元为村干部和东山乡财政所使用,其中龙照敏个人开支8.66万元。另外,龙照敏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2月,龙照敏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19.天峨县八腊瑶族乡纳碍村党支部书记张近华伙同他人以虚假材料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款等问题2012年至2014年,张近华在协助乡政府实施危房改造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伙同本村群众韦某忠以韦某忠之父名义虚报农村危房改造指标,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款2.19万元,其个人分得1万元;先后收受杨某某、白某某、班某某等危房改造农户茶油、香烟等财物,折合人民币1070元。2017年6月,张近华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20.来宾市兴宾区信访局副局长罗定红开展贫困户精准识别工作履职不力造成扶贫工作数据失真问题2014年至2016年,罗定红挂任兴宾区陶邓乡党委副书记、川山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在开展贫困户精准识别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乡扶贫工作人员工作存在走过场、不负责等行为,造成部分不符合条件的农户评定为贫困户、扶贫工作数据失真的不良后果。罗定红作为分管扶贫工作的乡领导和川山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17年7月,罗定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1.忻城县城关镇弄洪村委会主任黄光红骗取危房改造补助款问题。2012年,黄光红在担任城关镇弄洪村村委会副主任期间,明知其家庭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仍以其妻子名义通过编造虚假材料骗取危改补助金1.75万元。2017年3月,黄光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2.宁明县农村经济管理站原站长蒙有飞收受服务对象财物问题2012年至2017年,蒙有飞利用职务之便,在审批发放国家农业扶持补贴资金过程中,先后3次收受服务对象财物3万元。2017年8月,蒙有飞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3.崇左市江州区驮卢镇渠立村党总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韦良飞收受好处费等问题2006年至2016年,韦良飞利用职务之便,个人或伙同他人收取多户农村危房改造农户好处费1.22万元,其个人分得5300元;收受采石场老板过节费5200元并接受老板宴请;收取挖沙、石场、施工队老板好处费2.05万元,其个人分得7000元;伙同他人贪污集体房屋出让金、集体土地征用款1.76万元,其个人分得5400元;以他人名义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7万元。2017年7月,韦良飞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以上信息来源于广西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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